大公馆的冒牌之嫌
东湖路7号的“大公馆”,早在1993年7月,已被列入上海市第二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。这栋由法国设计师建造的洋楼,仅从建筑特色上,就已不乏可圈可点之处。
根据上海市房地局档案馆的资料记载,“大公馆”建于1925年,是一幢法国文艺复兴式花园住宅。
建筑的南立面中部,为层叠式的敞廊,两端略前出;二层廊道,带有巴洛克式、两壁柱等装饰;而东立面主入口为塔什干柱式门廊。
建筑的室内,以古典式木装饰为主,线脚、纹饰反复细腻。室内各房间门户相通,西面的餐厅里,设置了两个相对的壁炉,上方的卷涡木装饰花纹,带有巴洛克风格。
花园住宅的南面是一座三角形的大花园,园内在当时设有游泳池和网球场。
这座公馆,在当时的法租界里,也算得上豪华气派,而它为犹太商人建成之日起,到1949年,一直作私宅之用,此间的历史,没有任何记载。1949年,市政府接管了这栋洋楼,并用做公途,关于它的历史,才有了零星的记载。
查阅1962年上海市处理外人房地产情况清单,其中记录着东湖路7号的情况如下:
户名:汉娜·约瑟夫
国籍:英国
类别:私人
估价:11.4961万元
其他资产:家具一批约值三千元,一并代管
处理方式:代管
处理日期:1962年10月29日
处理简况:以“无主管业”为由,登报公告代管
“像这种没有业主管理的房产,一般政府登报公告一年,若还未有人来认领,就由代管转为正式接管。”上海市房地局档案馆副馆长邵晓春说,抗日战争期间,诸多外国人舍弃房产逃离上海,解放后,市政府虽然在上海本地的报纸上登了公告,但房屋的主人通常已经回国,看不到公告,所以这些房产最终都由市政府接管。
根据这份清单,至少能够说明一点,在上海市政府正式接管东湖路7号之前,它的最后一任主人,是位名叫汉娜·约瑟夫的英国人。
而根据“大公馆”官方网站的记载:1946年杜月笙将“大公馆”转赠横极一时的军统特务戴笠,后戴笠又将大公馆转于当红明星胡蝶名下。如果上述这段记载属实,那么,即便东湖路7号的户主不是杜月笙,也应该是胡蝶。
大公馆的前世今生
在“大公馆”的官方网站中,此处洋楼一度作为苏联驻华文化代表处的驻地,以至于查阅大量关于“大公馆”的介绍,说法都如出一辙。
但是,最为确凿的上海市房地局档案馆资料显示,从1952年5月5日,至1962年12月26日,东湖路7号一直作为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处上海分处的驻地。
1952年5月5日,东湖路7号房主的代理人鲁宾·达维特·阿布拉罕姆先生与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处上海分处签订了租约后,东湖路7号于1954年转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租公司管理。由于性质是代管,房屋内外一切设施的变更、修理都要提出正式的申请报告,也因此,拆除一个水箱和淋浴处的过程,都能在档案馆内找到详细的记录。
1962年12月6日,代表处处长依·杜金向上海市房地产经租公司发去了正式的信函,表示因代表处已经关闭,将停止租用东湖路7号。
而后,一场围绕房屋财产的清单纠纷又再度展开。
12月8日,经租公司派人前往东湖路7号清点家具与设备,代表处的加达索夫同志接见后,委派一位苏方工作人员及一位华籍职工刘同志陪同清点。最后的查询结果是,根据1957年制成的清单,缺失了十件家具,分别是些凳子和壁镜。对此,苏方表示,可能是实物上的编号被磨损了,因为屋内奇怪地多出了三十件清单上未曾列出的家具。
另外,清点人员发现三楼的马桶角缺了一块,像是被敲坏的。而底层南大门外的一只装饰用石制盆也不见踪影,经查是几年前苏方职员的孩子到石阶上玩耍时敲碎了,当时没补好,现在也找不着碎片。
经租公司发给上海市外事办公室的情况说明中,对此表示,这两样物件难以估价赔偿,即使赔偿,数目也很小,为了向对方表示友好,已经说明不用赔偿。
苏方走后,东湖路7号闲置了一段时光,直到1963年12月租给日本工业展会作接待之用,第二年的3月,又调拨给上海市国际俱乐部使用。而此时,由于一年的公告代管期已过,“大公馆”已正式由政府接管,房屋所有人为上海市房产管理局。
但是,此后关于东湖路7号的记录,房地局档案馆内却无迹可寻,房地局安改处的工作人员表示,只有东湖集团可能保留着。
东湖集团也是东湖宾馆的经营方,根据1995年7月11日沪房市字第30629号件,东湖路7号由东湖集团公司经理出任代理人,担出申请房屋所有权证。但奇怪的是,此文件又于1998年7月注销。
记者随后向东湖集团求证,该集团办公室一位女士含糊地回答,“大公馆”就是我们的。而记者提出查询“大公馆”历史资料的要求,也被一再拒绝,这位女士先提出采访申请必须得到市委宣传部认可,而后该集团办公室主任说,关于“大公馆”的人文历史有些敏感,尤其是它曾接待过哪些重要人物,或是成为了哪些重要活动的举行地,不方便透露。
上海市房地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东湖集团的谨慎情有可原,因为当年那些被接管的老洋房的主人,其后人近年来都回到上海交涉房屋产权,这些老洋房,日子过得并不平静。